田雪梅老师主持2010年10月研究生读书会

政治学院 发布者:yjy日期:2010-11-04 00:00  点击数:

作者:周洋洋

20101028日周四晚上7点整,政治系研究生10月读书交流会在九里校区0801室如期举行。第二期的读书交流由田雪梅老师主持,与会的有08级博士研究生彭晓伟,09级硕士研究生刘晶、张现洪,10级硕士研究生周洋洋、黄雅睿、叶兆琴、高照亮、蒋金洋、徐婷。不能参加交流会的郭琼琼等人向田老师递交了读书报告。

第二期的读书交流会由周洋洋主讲。她阅读了《战争与国家形成——春秋战国与近代早期欧洲之比较》一书,以春秋战国为主体,按照制衡逻辑、自强型改革措施、地理问题和文化问题四条线索来理解作者的观点,即在具有相似背景的情况下,为何春秋战国的中国走向统一而近代早期欧洲形成了多国平衡的局面。首先,在提到制衡逻辑时,她指出,中国并非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不存在均势机制,在春秋战国体系早期,均势机制是占据上风的,但是这在体系的后期被秦国克服。秦国通过自强型改革措施又克服了扩张成本上升这个难题。其次,秦国拔擢商鞅进行自强型改革,从提升国家实力、减少他国模仿的可能性、扩张成本上升的制约、巩固所占土地和尽力汲取资源、克服进攻劣势和利用进攻优势五个方面,解决了扩张成本上升问题。再次,关于地理问题。秦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利弊兼有,相比较之下,并不比欧洲的地理位置占优势。最后,在文化上,春秋战国时期的歌诸侯国固然共享诸多的文化特点,但是文化上的亲缘性在欧洲表现的也很明显。随即,周洋洋提出问题:两个体系分别位于欧亚大陆的两端,地域跨度大,时间跨度更大,相距一千多年,而且两个体系所处的时代有不同的生产力,那么这两个体系是否能够放在一起比较。周洋洋的读书报告结束后,田雪梅老师谈了她对这本书的一下看法,认为这两个体系不在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分别属于古代国家和近代国家,而两者又是有明显区分的,同时她认为作者在方法论上犯了一些低级的错误。但是作者在文献综述方面做得很优秀,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田雪梅老师还针对研究生读书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看书时要学会抽取整本书的逻辑和主要观点,做读书报告时关于内容的介绍要简练,但是要着重写出自己的感想。彭晓伟博士也提出了自己关于读书报告的意见,即汇报重于交流,在硕士研究生读书量不够的情况下,要着重汇报、介绍书中的理论,回答了什么问题,自己为何看这本书,对自己有何借鉴意义以及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而交流方面可以以老师和同学的建议、推荐书目为主。

黄雅睿读了钱其琛写的《外交十记》一书。她首先介绍了全书的主要内容和整个框架结构,关于读书感悟,黄雅睿指出,意识形态在国家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影响外交政策,有时还会因意识形态的不同而导致冲突和战争。但自民族国家形成以来,国家利益在国家的对外行为中一般都居于核心位置,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意识形态座位上层建筑,以经济为基础,是服从于国家利益的。她还介绍了钱其琛对于“扯皮”的认识:扯皮使双方对各自的立场和观点有了更充分的了解;扯皮使得双方关系没有更紧张下去。

叶兆琴介绍了她在读《利维坦》时对私有财产的一些看法。霍布斯对于私有财产的看法奠定了一个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基本原则,即在共同的和平与安全面前,主权高于私有财产。霍布斯首先认为私有财产权由主权者建立。其次,霍布斯说明私有财产不能排斥主权者。但是,霍布斯并不是说主权者可以任意使用臣民的私有财产,而是给主权者定了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为了和平与安全而分配和征用私有财产。国家在遭遇和平与安全威胁的紧急情况时,才能征用私有财产。在其他任何不足以威胁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国家都不能对挑衅私有财产所有权。这便是霍布斯对于征用私有财产所订立的基本原则——在和平与安全的环境下,“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

高照亮读的是《潘恩选集》。他介绍到,在选集中,《常识》反抗那时候的政治传统;《人权论》反抗那时候的社会传统;《土地正义论》反抗的是经济传统;《理性时代》反抗的是宗教传统。这样一来,一本《潘恩选集》就把那个年头能得罪的人类权势力量都得罪完了。《常识》主要论述了两个方面的内容。潘恩在书中的前两章大肆抨击英君主政体,后两章阐述独立与共和的关系。潘恩把独立和共和联系在一起,把一个区域性的民族战争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史上的共和时代联系在一起,把北美斗争推上了那个时代的最高峰,为后来的法国革命奠定了实践典范。《人权论》对法国革命转变方向起了巨大作用。潘恩在《人权论》中揭示了政府产生的根源。放眼世界,可以极其容易地把那些由社会或由社会契约产生的政府用那些不是由此产生的政府区别开来;但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这一点,不妨把各种政府由之产生并据以建立的几种根源考察一下。这些根源可以归结为三大类:迷信,权力,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类的共同权利。针对高照亮的读书报告,田雪梅老师指出,潘恩的思想实际上奠定了美国政治理论的基础,潘恩想要在美国建立一个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政体,而他可以说是美国国家制度构架的设计者。同时田雪梅老师推荐了浦兴祖写的《从理想国到代议制政府》一书。

蒋金洋简要介绍了他读的《论自由》一书。密尔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提出了自由的时代定义:对于统治者的权力有必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随着启蒙思想家的政治理论影响,人民逐渐找到了限制统治者的两条途径。密尔认为,这个时候我们争取自由就是要在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社会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划定一定的界限;不仅保护人民的利益和权利,而且要保护单个人的权利与利益。在密尔看来,他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密尔首章中关于自由涉及的三大领域也点出了后面三章的主要论题,即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与人类福祉;政府干涉的限度。由此构成了密尔完整的自由观。田雪梅老师听取报告后进一步提问:《论自由》一书的地位;密尔和卢梭自由观的区别以及与序言中提到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区别。

徐婷着重介绍了她所读的《论法的精神》中的三权分立学说。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最早是由洛克提出的,洛克认为政府权力必须受限制,人民应对政府时刻保持警惕,并设法限制专横和防止滥用的权力。为此,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联盟权。而孟德斯鸠则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颂扬英国的君主立宪,认为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互相制衡,是公民自由的保障。英国政制是否如此,是另外的一个问题,重要的是这一理论对资产阶级革命成功政制进行了赞扬,而这实际上就是对法国封建专制政体的批评,所以君主立宪的主张在当时是具有进步的意义的。同时,孟德斯鸠的分权说也不是空洞的政治理论,而是对时代提出的活生生的政治纲领。它在实质上是阶级分权,是新兴资产阶级要参与政权的具体要求,要求法国像英国那样在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取得妥协,即由法国的资产阶级取得立法权和财政控制权,而把行政权留给贵族阶级。这个政治纲领显然是妥协的,但是即使如此,如果不经过激剧的政治斗争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这种主张在当时是具有革命性和进步性的。最后田雪梅老师提出问题让大家思考:三权分立为何在欧洲产生;中国到底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

刘晶就自己的论文开题的相关问题与田雪梅老师进行了沟通。

张现洪根据自己的读书经验提出研究生阶段读书至少要达到两个层次,即对整本书逻辑的提炼以及怎样将书中观点和知识应用于自己的研究中。他根据自己的论文写作的需要,阅读了《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将目光主要集中在基层治理问题上。

在近三小时的交流会中田雪梅老师、彭晓伟和张现洪提出了许多可供10级研究生借鉴的读书经验,大家也都做了详细的记录,相信有了大家的交流以及老师的指点,政治系的读书交流会将能够为大家带来更大的收获。

11月读书会将在25日(星期四)晚上7点开始,由郭海龙老师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