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通知

分团委 发布者:gaoyang日期:2012-04-12 00:00  点击数:

2011年度五四表彰相关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2、特色工作单项奖:团建创新、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四类奖项评比,要求工作有创新、活动有亮点、项目有成果。

院级示范团支部,由学院团委根据2011年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由学院团委按比例评定。

 ()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用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其中优秀志愿者2010年度累计志愿服务时间须达200小时。

 ()自强奖学金: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团委初审确定名单,报校团委审核批准,颁发证书及奖金。

1、评定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3)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训练,素质拓展类别全面,内容

丰富,成绩突出;

4)在评定时间内获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

5)需通过贫困生认定,且未获得其他大额资助。

2、奖励人数及金额:获奖人数为10,每人奖励1000元。

二、附则

()表彰时间为:2011年自然年度。2011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所附集体(个人)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1.25倍行距文字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如“主要事迹”较多,请加附页。

(三)申报“十佳”示范团支部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按照表格填写规范认真填写相关表格。

(五)集体奖项表格及材料,请于416日中午12:00前交到2406办公室。

(六)各团组织评选出的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请于416日中午12:00之前交到2406办公室。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

                                                 20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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