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3点,由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主办,政治学院2011级马列党支部、法学党支部承办的“加强支部建设 实现晋位升级 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西南交通大学校级示范性学生党支部特色活动之践行雷锋精神,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主题系列活动的第一部分——“热议两会热点,法治人权先行”助人为乐与司法公正随谈——“彭宇案”新解的讲座在逸夫馆4224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政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研究生导师杨成良老师主讲,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蒋小忠老师、辅导员高阳老师出席了本次活动。
杨成良副教授的讲座围绕“热议两会热点,法治人权先行”这一中心展开,以助人为乐、司法公正以及“彭宇案”三个部分为主体内容,为到场的老师和同学作了专业细致层层深入的讲解。
对于助人为乐,杨老师认为助人为乐是一种道德义务,是一种社会保障的手段,是社会认可和人们自身价值实现的需要,助人为乐人人都可践行,由此引申到雷锋精神,助人为乐是雷锋精神的内涵之一,更是雷锋精神与时俱进的时代内容的闪光点,同时助人为乐从法律上讲是一个事实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褒扬。接着,杨老师指出司法公正分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对司法公正的内涵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同时强调司法公正的量化指标只能是程序公正,所以如果我们在司法过程中只一味追求实体公正,必然会导致诸多问题出现。在完成对助人为乐与司法公正这两项内容的解析作为铺垫之后,杨老师的讲座进入到最具吸引力的阶段——“彭宇案”新解。杨老师介绍了“彭宇案”的主要案情,案件审判的过程,列举各大媒体对“彭宇案”铺天盖地的报道,并着重分析了一审法官在民事判决书中经验法则的应用后,杨老师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对“彭宇案”进行了专业、中立、敏锐的评价,并提出了新解。第一,“彭宇案”的一切争议和疑惑都源于在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之间强行分配了全部法律责任;第二,本案包含着制度完善的契机,若是以判决方式结束可能会促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形成更为固定的争点与抗辩理由、规范制度。最后杨老师指出,“彭宇案”并不存在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在整个过程中,媒体有选择带倾向扩大化的偏向一方当事人,放弃中立的立场,是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的;助人为乐不是自我宣称,进入诉讼后只有在法院判决认定后才能被确定;杨老师还认为,广大法律工作者在作研究时都应坚持学术中立的立场,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和理论功底深厚的“双料法律人”。
杨成良副教授以其热情洋溢的风格、幽默诙谐的语言、严谨治学的态度深深地吸引了同学们,而其极高的行业责任感,对法学未来的寄望,对社会核心价值观形成的愿望也在激励同学们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道德素质修养,在雷鸣般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