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aoyang日期:2012-09-17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2013版本)、《研究生工作手册》(20127月版)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2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请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按照《本科教育规范》相关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评奖评优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1.学生自我总结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要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安排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同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3.《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在对学生自我总结和班级鉴定给出意见之后,将《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归档保存,学生毕业前进行复核、装档。

(二)学年评优工作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要依据《本科教育规范》关于各类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定条件、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上进行,基本流程包括: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推荐→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审批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批。

1.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对班级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中心)“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推荐名单,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推荐班级必须为2011-2012学年参加“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班级。

2.实扬华奖章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结合学生申请及其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集体讨论确定本学院(中心)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学校将从候选人中评选出20实扬华奖章获得者。

3.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由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在本院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3

4.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召开学院(中心)团委(团总支)、校(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3

[]:校级学生组织初评的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名额、名单由学生工作处以书面形式单独下达至学院,相关名额同时划拨至各学院(中心),请学院(中心)进行统一复审、公示和网上推荐。

5.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

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三)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1.综合奖学金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办法组织评定工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批量导入“评奖管理系统”。综合奖学金签收单复印件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本学院(中心)专项奖(助)学金

各学院(中心)自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在学院(中心)与设立单位联系确认后,由本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自行组织评审(自行决定是否在“评奖管理系统”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批量导入“评奖管理系统”,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报学校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批。奖学金发放表复印件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各专项奖(助)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名单,网上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在评奖系统中以批次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评审结果书面汇总表盖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见附件4、附件5)。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扬华素质网上申请(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经辅导员审核,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推荐,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候选推荐人选,在本学院(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评奖系统提交给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6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同时制作评审名单(包含学生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并附书面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由学院打印,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由学生工作处打印并反馈至学院),经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手签),辅导员签字,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单电子稿发送至张庆伟扬华通讯。(《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填写要求见附件7

(四)注意事项

1.2011-201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2013版本)相关规定执行。

2. 各类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直接由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请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务必确保学生网上信息填写准确、规范;学院(中心)在评奖评优系统将各奖项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后不得再行审批、提交。

3.各类评奖评优审批表均从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A4纸张打印。请各学院(中心)统一打印表格,经学生工作负责人盖章(签字),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统一提交至学生工作处(评奖项目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优项目材料提交至本科生教育管理科)。

4.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各项评奖评优项目评选在上学年学习工作的原学院进行。对于因选修第二专业等原因课程考核不通过需申请成绩处理的学生,需提交《本科生课程不参与评奖评优申请表》(附件8)。

5.凡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将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成都本地卡或西南交大联名卡发放,每一个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拥有一张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成都本地卡或西南交大联名卡,并登录扬华素质网自我发展管理平台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扬华素质网上学生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奖金。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和创新奖之间不可兼得,各优秀个人奖项之间不可兼得。

二、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按照《研究生工作手册》(20127月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优秀个人奖的评定

1.名额分配

优秀个人类:各学院(所、中心)依据参评研究生总数及各类研究生优秀个人可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0),参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开展。

校级专项奖学金:各学院(所、中心)依据研究生参评学生总数及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1),按照各专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进行推荐。

2.操作流程

优秀个人类奖项(“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校级及院级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全部依托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进行评选。学院(所、中心)要提前做好学生的密码设置,做好评奖流程操作的培训和指导。

(1)开启批次

各学院(所、中心)做好评选相关准备工作后,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中,开启专项奖学金、优秀个人类评选批次,设置时间,开始评选工作。

(2)参评学生提交网上信息

参评学生需登陆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填写“获奖励及荣誉情况、科研项目情况、论文情况、出版及专利”等申请内容,同时每项都必须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请见附件12)。

校级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优秀个人类奖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只填写20119月至20128月之间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实扬华”奖章只填写研究生阶段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

参评学生填写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相关表格,参评学生打印表格(A4纸,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填写“导师推荐意见”、由班长填写“班级推荐意见”。填写完毕后交至辅导员处。

(3)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批

辅导员登录系统,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对参评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表以及学生在网上填写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同学推荐到学院。

学院(所、中心)根据本学院的专项奖学金、优秀个人名额,结合评选条件,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产生本学院(所、中心)的专项奖学金、优秀个人推荐人选名单。

学院审批完成后,对专项奖学金、优秀个人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分别将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4)学院报送书面材料阶段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完成推荐人选名单提交后,将推荐人书面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九里校区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5)学生工作处审批推荐阶段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所、中心)推荐的研究生优秀个人名单,并交由学校研究生优秀个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由学生工作处在网上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形成校研究生优秀个人类获奖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所、中心)提交的专项奖学金推荐人名单,并交由学校研究生专项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由学生工作处在网上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形成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3.其他事项

(1)优秀个人类奖项及专项奖学金的推荐者一定要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班级或学生团体民主评选产生。

(2)研究生优秀个人不同奖项不可兼得,“委培”和“定向”类研究生可参加优秀个人类奖项的评选,但不参加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3)未在网上按时提交信息的视为放弃,评选时的汇总表将依据网上信息自动生成,请提醒参评者务必规范填写,按时提交。

(4)各学院(所、中心)要加强对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严格审核学生在网上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对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为提高各类奖项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各类评奖评优推荐者、候选人名单需在学院(所、中心)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得上报学校进行评审。

(6)各学院(所、中心)自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由各学院(所、中心)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自行组织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处报学校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定

20112012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请参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试行)》(20127月版)中的相关规定开展。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由申请班级统一填写《研究生先进(优秀)集体申请登记表》。各单位须结合申请材料及“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簿”中的相关记录,在广泛听取导师及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给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一二年九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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