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法律理念的力量——记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王岩教授讲座

政治学院研究生会宣传部 发布者:gaoyang日期:2014-12-12 00:00  点击数:

    研究生之窗(通讯员 曾晓丽 报道 周璇 摄影)128日晚19:30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岩应邀在我校政治学院模拟法庭X5403举办了一场题为“法律理念的力量”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政治学院副院长陈家宏教授主持,徐兴祥副教授、朱奎斌副教授等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讲座伊始,王岩教授以诙谐的语调简要介绍了自己精彩的履历,从自己的职业生涯、人生经历的感悟中,引申出理念的重要性。他指出,“人生充满不确定性才是最有魅力的

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何谓理念的力量?在这一板块中,王教授主要介绍了理念是什么,理念从哪里来,哪些理念是正确的,为什么可以说理念甚至具有决定一切的力量等问题。理念可以是宽泛的,事关大是大非,当然也可以是具体的,但绝对是至关重要的。第二部分:理念支撑下的法律理念和市场经济。法律的核心在于权利,界定权利,保护法律界定的权利,这使得未来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公平、正义、自由等法律理念的价值,尤其是私权制度的确立,决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确定所有市场主体的经济权利,私有财产权理念,将影响中国以后的走向。

此次讲座的第三部分,是王教授结合具体的事例和广大师生进行交流讨论。在场的老师同学们发言踊跃,“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突出‘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等理念,如果真的走到法治的极致的时候,法治的价值在哪,法治有没有阶段性?”陈副院长问到。对于这个问题,王教授认为根据中国实际,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先遵守法律,遵守法律是一种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此外,对于杨老师关于邪恶的理念的提问以及朱老师提及的在中国这种具有传统封建礼制的特殊历史背景的国家,如何权衡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问题,王教授总结到:理念灌输于人,人反作用于理念的,比如注重私权,但不可任其无限扩张。同时,任何理念也不能脱离其存在的环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改变的,法律和传统道德理念也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最后,陈家宏副院长对此次讲座进行总结发言,对王教授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给我院学子讲授精彩的一课表示感谢,并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探讨的机会。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