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阳县纪委、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招考工作人员

zjq 发布者:zjq日期:2009-09-30 00:00  点击数:

湖南省祁阳县纪委、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应用人单位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和职数
 
办公室文秘1名(行政编制);
 
纪检监察干部1名(行政编制);
 
财务监察室和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5名(事业编制)。
 
二、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现实表现好,符合德、能、勤、绩、廉的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①年龄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办公室文秘和纪检监察干部职位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财务监察室和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②报考办公室文秘和纪检监察干部职位的,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报考财务监察室和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需具有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或县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国家干部身份。③报考办公室文秘职位的,需具有二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报考财务监察室和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需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经历。
 
报考县纪委、监察局的,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①报考办公室文秘职位,近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一定影响作品者。②报考财务监察室和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职位,具有会计师、审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者。③从事过纪检监察和政法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办案经验者。
 
三、招考程序及有关要求
 
招考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试用和任用等步骤进行。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以岗位招考数为基数,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当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比例小于1:3(不含1:3)时,则相应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考计划。
 
报考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报考县纪委、监察局财务监察室和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进行折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进行折算。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2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录用人选,拟录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后即确定为正式录用,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8日至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财务监察室。
 
3、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携带《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祁阳县组织网下载,祁阳县组织网网址为:www.qyzzb.gov.cn),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报考人员要根据报考条件和资格如实填写《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本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后果自负。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考生报考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
 
4、考试:考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5、其他事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领取,统一领取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