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应届毕业生

发布者:zjq日期:2010-03-17 00:00  点击数:
为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满足局直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招聘条件
见:201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另: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且在校期间荣获院(校)三好学生或二等以上奖学金的人员报考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请考生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点报名。
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门诊九楼人事科,护理专业到护理部报名(金华市明月街351号)-周女士-0579-82552813
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中医院人事处(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文女士-0579-82136886
金华市第五医院-金华市第五医院(金华市五一路208号)-王女士-0579-82368513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青春路288号)-陈女士-0579-82117367
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人事科(金华市宾虹西路方岩街158号)-王先生-0579-82271737
金华市疾病预防中心-金华市疾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金华市金瓯路1366号)-吴女士、蒋女士、陈先生、邓先生-0579-89103936
金华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华市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苑医院)(金华市文苑街19号)-王先生、范先生
-0579-83233866
金华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79-82469202
3.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它材料原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考试报名表。
4.网上报名:金华市中医院(www.jhszyy.com)、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www.jhcdc.cn)、金华市第五医院三家单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请于3月19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应提交的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分别发送到金华市中医院(jhszyyrsc@163.com)、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jhcdc@163.com)和金华市第五医院(jhwyrs@sina.com)电子邮箱,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人员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原件材料同"现场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5.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一)除金华市中心医院以外的招聘单位,考试方式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别按50%和5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本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单位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
(二)金华市中心医院考试方式由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部分组成,分别按40、30、3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
(三)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与签约
1.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金华市卫生局网站(/Index.html)及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2.签约
(1)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必须在招聘单位限定的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否则不予签约。
五、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