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由安徽大学主办、按民营机制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院。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董事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工作任务
能坚持在学院正常工作(最少服务期:5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第一学历要求高等教育起始段为普教统招四年制本科生且获得学士学位。
教师主要工作任务是本科教学,应聘者除胜任高校教学工作外,在聘任期间须兼任辅导员或其他行政工作。
辅导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名额及招聘条件:
1、招聘名额:24人(招聘专业及学历和学位要求见附件1: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0年招聘需求计划表)
2、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3)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达到《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及条件。
(二)辅导员招聘名额及招聘条件:
1、招聘名额:7人
2、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遵纪守法,是中共党员;
(2)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为合理配置辅导员性别比例结构,此次辅导员招聘要求男性4名,女性3名;
(5)其中1名辅导员要求硕士专业为心理学类(兼职学院心理咨询工作);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及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和经历,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教育学等方面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有意应聘者请于2010年5月18日前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递交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人力资源部。个人简历中须包含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关系证明、身份证、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请恕不能一一通知,应聘材料请自留底稿,恕不退回。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至人力资源部报名,初审。
2、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并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3、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之内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关系证明、身份证、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到人力资源部签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签约。
四、有关待遇
(一)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人事代理制,学院为其办理公积金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
(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及服务期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5129465 0551-5120049;邮编:230031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