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者:zjq日期:2010-05-17 00:00  点击数:
淮安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安体育运动学校是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江苏省首批四星级职业学校和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加快体育人才培养,加强学校管理,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管理人员3名、教练员1名、会计2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管理人员3名。
2、排球教练员1名。
3、会计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管理人员及教练员岗位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会计岗位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财务财会类(见《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排球教练员岗位,须获得过全运会及以上级别比赛的冠军;报考会计岗位的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满1年以上、大专学历人员须具有满3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且为本市户籍。
4、报考管理人员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排球教练员和会计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会计岗位同时提供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10年5月30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体育运动学校(淮海北路53号)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3182038)。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由市体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于2010年6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管理人员和会计岗位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1、管理人员岗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门,分别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总分均为100分,按照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0年6月5日(星期六)
上午8∶00-9∶10职业能力测试
9∶30-12∶00写作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市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入面试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排球教练岗位
(1)试教。
试教内容为教案设计和现场教学演示。总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和现场教学演示分别占40%和60%),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试教时间: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每人1小时。
试教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报考排球教练员岗位考生的试教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市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职位考生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财务会计岗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具有会计师以上(含)任职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卷面得分和加分合计为考生的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0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市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入面试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试教)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四)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体育局:0517-8318200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江苏省淮安市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