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者:zjq日期:2010-05-17 00:00  点击数:
台州市路桥区公开招考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其中:教育系统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3、户籍时间截止公告公布之日。
4、符合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5、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允许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路桥区人才市场一楼(区邮电分局斜对面)。联系电话:82520290。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带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二张,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应届毕业生(2010年毕业)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名、考务费80元/人。
4、准考证领取:2010年6月8日、9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逾期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实习指导老师职位:笔试成绩占40%,教学能力测试占20%,专业技能操作占40%)。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内容: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课程。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2日。
面试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形式(教学职位面试内容为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四、开考及录用办法
1、职位按报名人数1:3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该职位报考岗位取消或相应减少。
2、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1:2择优进入面试。面试(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用。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总成绩1:1择优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3、本次考试不实行递补。
4、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5、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10年7月15日前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