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再次催办成都校区新进教职工转移原工作单位医疗保险关系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者:日期:2018-03-12 00:0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的文件,以及四川省医保局的“实行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办公程序的相关要求,我校新进教职工中在原工作单位参加过医疗保险的人员务必尽快到四川省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若将来在学校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在四川省医保局参保记录未达15年及以上者,将一次性缴纳补扣医保费(缴费比例和金额以省社保局征缴单为准),直至医保参保记录满15年。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先咨询原工作单位,了解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地址、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邮政编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2.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四川省医保局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见附件)
4.职工个人到四川省医保局(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办理转移手续。
请各单位周知本单位职工,以避免个人的经济损失。
咨询电话:66366237张老师

特此通知


附        件: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docx 

                
社保中心
2018年3月12日